海洋養殖漁業/漁筏
海洋養殖漁業
雇主資格認定需備文件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或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
- 有效期限 120 日以上的養殖登記證、區劃漁業權執照、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(三擇一)
- 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書影本
- 養殖場員工總表,含:
- 員工缺勤紀錄或薪資給付證明(需涵蓋申請當月往前推2個月之前一年,例:3月申請 → 需備去年1~12月紀錄)
- 個體戶:農保或漁保加保證明書
公司行號:同一勞保證號的員工名冊
海洋漁撈
漁筏作業重點
- 擴大適用範圍,將「漁筏作業」納入開放,除海上捕撈外,也可從事養殖相關作業(放養、餵料、採收、岸上搬運等)
- 解決牡蠣養殖靠港後陸域整理、裝籠等辛苦工作,同時避免移工在陸域作業遭到檢舉的問題
漁筏申請資格
- 每年出海作業天數達 90 日,且作業時數達 270 小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