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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營造業移工名額再釋出 1,223名額
16
Jun
2026
2026-Jun-16
一般營造業移工名額再釋出 1,223個名額
名額來源~
- 一般營造業移工總額度 1.5萬名,2024年已全數核配完畢
- 但部分業者取得資格後,因認定函(90天)或招募許可函(3個月)效期屆滿仍未完成引進
- 勞動部清查後,回收可再釋出名額共 1,223個
- 國土署已發函各營造公會,正式開放受理申請
優先申請順序
- 從未獲分配一般營造業移工名額的業者
- 曾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,但勞動部不予核發招募許可、且已過管制期限的業者
- 此次申請額度以原核配名額為限,不能多拿
- 特別保留一定比率名額給乙等、丙等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(中小型業者)
- 核配順序:按掛件先後
申請資格?
- 各級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、土木包工業
- 近3年承攬案件金額須達到該類資本額的10倍
- 例如甲等營造業(資本額2,500萬元)→ 承攬金額須達 2.25億元
- 前一年聘僱本國勞工達 10人以上(土木包工業 5人以上)
- 必須有實際在建工程
能引進多少人?
- 基本核配比率:前一年本國員工平均人數的 30%
- 加繳 EXTRA 外加就安費(3,000~5,000元)→ 可提高 5~10%
- 最高上限:40%
申請流程
- 向國土署申請雇主資格認定
- 需檢附:
- 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
- 本國勞工保險資料
- 承攬工程業績證明
- 必須透過系統申請:https://reurl.cc/8ek91y
- 更多操作說明:國土署「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專區」
勞資會議文件要求(初次申請放寬!)
- 初次申請:只需附上申請日前3個月內舉辦的1次勞資會議記錄影本
- 非初次申請:仍需1年4次記錄
- 這是勞動部115年4月核釋的放寬規定,中小業者受惠明顯
⚠️ 曾非法聘僱者注意
- 申請前2年內曾非法聘僱外國人 → 採 1:2 比例管制名額
- 曾非法聘僱失聯移工 → 採 1:5 比例加重管制
- 即使通過資格認定,仍可能被管制無法引進
- 下包商若曾非法聘僱,發包商也會連帶受影響(雖會視情節減輕)
補充資訊
- 一般營造業移工目前仍屬限額開放,僅協助災後復原廠商可不受總額限制
- 目前在台一般營造業移工約1萬302人,距離1.5萬總額仍有空間,但名額競爭激烈
- 這批1,223個回流名額相對稀少,建議有需求的業者儘速備齊文件提出申請
- 下半年特定工廠移工配額也預計7月開放,製造業與營造業同步有機會補充人力
資料來源
- 內政部國土署「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」發函公告(115年6月11日)
https://www.nlsc.gov.tw - 國土署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專區
https://reurl.cc/8ek91y - 勞動部「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」
https://law.moj.gov.tw - 勞動部勞資會議文件核釋(115年4月)
https://www.mol.gov.tw